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JCQGK(SFWJ)2025-0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幼儿园建设工程家具及玩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P26-90“招标内容及需求”的更正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2 | 招标文件P108“技术参数”评分的更正 | 技术参数: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部件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得22分;每有一项原材料参数要求不符合扣1分(★的参数);每有一项成品参数要求不符合扣1.5分(★的参数),扣完为止。 注:各产品相关技术参数满足情况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的具有CMA资质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将所有检测报告原件给予采购人确认,如有虚假应标现象,按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 技术参数: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部件整体性能、技术参数、技术规格、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得22分;每有一项原材料参数要求不符合扣1分(★的参数);每有一项成品参数要求不符合扣1.5分(★的参数),扣完为止。 注:各产品相关技术参数满足情况以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前的具有CMA资质认证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将所有检测报告原件给予采购人确认,如有虚假应标现象,按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
3 | 招标文件P108“技术参数中技术专利”评分的更正 | 技术专利: 投标人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外观、结构、工艺及技术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得分不同,专利须在保护期内):每项发明专利得 0.5 分,最高得1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得 0.25分,最高得0.5分;每项外观专利得 0.25 分, 最高得 0.5 分。本项目合计最高得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各证书扫描件,不提供得分不予计取。 | 技术专利: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与采购标的相关的外观、结构、工艺及技术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得分不同,专利须在权限期内):每项发明专利得 0.5 分,最高得1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得 0.25分,最高得0.5分;每项外观专利得 0.25 分, 最高得 0.5 分。本项目合计最高得2 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各证书扫描件,不提供得分不予计取。 |
4 | 招标文件P109“环保要求”评分的更正 | 1、投标人获得家具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2、投标人获得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3、投标人获得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4、投标人获得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各证书扫描件,不提供得分不予计取。 |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家具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CQC环保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低VOCS家具产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4、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包括:金属家具类、木家具类、软体家具类),全部满足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各证书扫描件,不提供得分不予计取。 |
5 | 招标文件P109“生产实施方案”评分的更正 | 1、设备能力:根据投标人的主要生产及检验设备情况进行打分,主要生产及检验设备的数量(0-2分);新旧程度(0-2分);适配性(0-2);先进性(0-2),本项最高得8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设备照片、用途的详细说明、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计划的完成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装配。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与采购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打分(0-2分)。 | 1、设备能力: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主要生产及检验设备情况进行打分,主要生产及检验设备的数量(0-2分);新旧程度(0-2分);适配性(0-2);先进性(0-2),本项最高得8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设备照片、用途的详细说明、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2、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计划的完成项目需求产品的生产装配。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与采购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打分(0-2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浦江县人民西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银凤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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