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宣传部
项目名称:保障金华国际传播中心建设运营经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保障金华国际传播中心建设运营经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障金华国际传播中心建设运营经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对外讲好金华故事,拓展对外传播渠道,打造国际******宣传部主管统筹,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挂牌运营。具体工作由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机构调整后新设立的对外联络部(挂金华国际传播中心牌子)承担,组建精干、高效力量,实行扁平化管理,强化内部协调,进一步强化国际传播职能和专职人员力量。从党媒的政治属性、专业力量和本地宣传素材采集能力等综合来看,具有“唯一性”,综上所述,为确保此本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2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传部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9-******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9-******
传 真:
地 址:******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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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615.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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