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因招标人承建的 缙云县仙都路北延区域和旭山路西延区域开发项目——缙云县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施工需要,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碎石、机制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 招标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西起大桥北路,东至旭山路。按城市主干路标准新建,道路全线采 用双向4车道,标准段道路红线宽30米,路线全长约1.6千米,总用地面积为27804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防护工程、沥青路面、人行道、隧道、桥涵、给水管、雨水管、 污水管、边沟、燃气管、通信管、电力管、标志标线及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等。
品类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供货期 | 品牌 |
机制砂 | / | t | 18250.74 | 投标人在接收招标人供货单后3天内到货 | 项目指定地点 | 2024年12月--2026年12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
碎石 | 5-10mm | t | 17383.99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经营范围内可以生产或销售碎石、机制砂材料或建筑材料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或在浙******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注册并申请成为平台会员分供商。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 万。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授权人(注明具体的联合体)打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最迟应在投标前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若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保证金予以没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汇款需备注“旭山路项目碎石、机制砂采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杭州文晖支行
账 号:3305 0161 6427 0973 3702
有关投标保证金事宜,联系人: 朱晓莉 ,联系电话 0571-******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17时至 2024年12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在浙******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经成功报名的平台供应商,2024年12月11日17时至 2024年12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签收,获取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 18日15时00分,逾期未在******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一周内将盖章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快递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副楼5楼0507室,收件人:朱晓莉,电话:0571-******。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0号建工大厦副楼5楼0507室
邮 编:310020
联 系 人:朱晓莉
电 话:0571-******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