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万件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低田功能区月潭村一苇路230号 | ******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分析******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实施年产1000万件塑料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清洗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15m高空排放;静电除尘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入金华市金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废包装材料、废蒸发舟、水喷淋污泥按照《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收集、处置、利用和处置,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油、废催化剂、废油桶、废机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噪声:降噪、基础减振、风口消声、建筑物隔声等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4日(5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义新区(金东区)分局项目审批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