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企业绩效评级及行业整治项目采购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华开发区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企业绩效评级及行业整治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25万元;
(三)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深入挖掘大气污染物减排潜力,加快解决当前全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开发区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强化重污染天气企业响应举措,拟开展开发区重点区域污染防控服务工作,包括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整治、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及重点行业整治提升等工作。
(四)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意向单位询价要求
有意向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为“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单(见附件)及相应佐证材料,相关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营业执照上具有环保咨询服务类相关内容的单位。
4、本项目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询价单及相关资料递交规定:请意向单位在2024年11月15日前递交询价单(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应佐证材料;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904办公室;联系人:章心瀚;联系电话:0579-******。
三、评标细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考评,以合理低价法分别对每个投标人做出评标结论并进行打分(报价分值占40%,其它占60%),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序号 | 分值 | 评分方法 | 备注 |
1 | 报价评定分值 (满分40分) | 取各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平均值下浮2%作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40分。各投标单位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0.2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1分。以此得出各投标单位的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 | |
2 | 其它分值 (满分60分) |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5分,最多得30分。 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类的正高级职称且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具有环境保护类副高级职称且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此项最高得5分。 3.项目组成员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的每个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0分; 4.项目组成员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1个得1分,最高得6分。 (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环评工程师需提供生态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计分周期内无失信记分的截图和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的,每个认证得2分,最高得6分; | |||
6.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以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类奖项(荣誉)的得3分,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环保类奖项(荣誉)的得1分,不累计得分,同一奖项(荣誉)按最高分计算,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相关获奖(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内容模糊不清的不得分。 |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
附件:询价单.docx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