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4年11月30日,项目建设单位东阳市旭峰工艺品加工厂在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东阳市旭峰工艺品加工厂年产100吨塑料饰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东阳市旭峰工艺品加工厂年产100吨塑料饰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通过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阳市旭峰工艺品加工厂年产100吨塑料饰品建设项目
******街道紫溪村2022号
三、公示内容:先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街道汉宁西路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