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新建医废处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食品检测实验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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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01月21日~2025年02月24日
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卢,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