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9万只数字化义齿生产线建设项目 | ******街道石城街177号金华市新嘉智创园3-B幢501室 | ******有限公司 | ******街道石城街177号的金华市新嘉智创园3-B幢501室厂房,采用制作模型、制作定制式义齿及配件、修整打磨等生产工艺,利用真空烤瓷炉、抛光机、全自动喷砂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9万只数字化义齿的生产能力。 | / |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投入正式生产。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污染整治任务。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5、我公司郑重承诺报告中内容、数据、附图和附件均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责任。环评报告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同意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6、项目投产前我公司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要求及时做好排污许可填报工作。 | 1、废气:修整打磨等过程粉尘废气经滤筒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金华市秋滨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石膏、边角料、废滤筒、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