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汽车排气消声器以及16万套汽车催化器技改项目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区龙乾南街699号 | ******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企业拟利用已租赁厂房,扩大生产规模,购置纵咬机、翻边机、压插机、封盖机等设备,采用切角、纵咬、翻边、冲孔、压插、焊接等工序,建成后可实现年产80万套汽车排气消声器以及16万套汽车催化器的生产规模。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焊接烟尘收集后经“脉冲滤芯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