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拟批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业务状态 | 医疗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类别 | 经营性质 | 服务对象 | 变更前床位 | 变更后床位 | 执业地址 | 诊疗科目 |
1 | 变更 | ******医院白洋院区) | 梅国仙/童春明 | ******服务中心 | 非营利性(政府办) | 社会 | 5张 | 10张 | ******街道环城东路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放取环)/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 /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骨伤科专业****** |
监督举报电话:0579-******
武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