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疑 函
各投标单位:
练市省级小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练杭大道跨京杭大运河桥梁及道路(练市运河桥梁)工程【标段编号:A************002001】的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提问:该项目在2024年12月26日第二次公示期间,招标文件中企业类似业绩:提供自2020年2月 日以来完成过市政工程合同施工内容中阐明包含有单孔最大跨径≥75M的桥梁业绩每座得50分,完成过市政工程合同施工内容中阐明包含有单孔最大跨径≥100M的桥梁业绩得100分;但是随后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类似业绩就变为:提供自2020年2月25日以来完成过市政工程合同施工内容中阐明包含有单孔最大跨径≥75M的桥梁业绩得100分。对于这类招标文件中加分项发生实质变化的情况下,招标文件在没有进行第3次公示的情况下直接发布招标公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此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请明示,以便查询。
答复:本项目2024年12月26日第二次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招标文件反馈意见。考虑到资信标中业绩加分的合理性,2025年1月2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类似业绩资信标加分项降低了要求,该修改内容对2024年12月26日第二次公示期间的类似业绩加分项没有实质性影响。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