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保健院
项目名称:******保健院电子胃肠镜、电子支气管镜及光学视管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保健院电子胃肠镜、电子支气管镜及光学视管等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8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健院拟对奥林巴斯电子胃肠镜、电子支气管镜、光学视管、全自动内镜清洗机及纤维气管插管镜进行续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9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保健院主机系统:OTV-S190内窥镜处理装置、CLV-S190内窥镜冷光源、CV-290主机、CLV-290SL内窥镜冷光源等设备均是日本奥林巴斯公司生产,对上述设备不熟悉的单位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更无法保障设备在应急状态下使用。同时奥林巴斯胃肠镜等设备作为高端医疗设备,其精密度和技术含量极高。市场上存在技术壁垒和技术保护,第三方维保服务无法提供与原厂相同的技术水平和配件质量。奥林巴斯胃肠镜的维修和保养需使用原厂配件,以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第三方维修公司无法获得原厂配件。
原厂服务的优势:原厂维保服务具有完整的技术服务体系和更高的专业性、可靠性。能够提供及时、全面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能够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医院唯一授权的售后服务且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的单位。
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明月街明月京华5幢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健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9-******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苏孟乡后山路2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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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妇保院).pdf (166.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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