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只铝合金工具箱生产线改造提升项目 | ******街道花溪路1533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厂房及土地,建筑面积为21475.59平方米。结合自身发展需要,企业拟投资100万元,购置喷塑流水线、烘箱、六合一喷淋流水线等设备,采用六合一表面处理、喷塑、固化等生产工艺,形成年产10万只铝合金工具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原有项目仅涉及机加工工艺。本次技改项目对30万只铝合金工具箱中10万只铝合金工具箱,进行六合一表面处理、喷塑、固化处理。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切割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滤筒+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固化废气+燃烧烟气降温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组合工艺处理,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等。 4、固废:收集粉尘、废滤芯、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槽液槽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抹布手套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6日
联系人: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